安置房不肯过户违法吗
一、安置房不肯过户违法吗
安置房不肯过户通常是违法的。安置房是政府为安置被居民而提供的房屋,在符合一定条件后,购房者有权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一方面,根据相关和合同约定,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如果卖方拒绝过户,就构成了违约行为,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另一方面,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安置房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房屋产权可能存在争议、卖方可能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等,这会给买方的权益带来损害。
如果遇到安置房不肯过户的情况,买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卖方履行过户义务。同时,在购买安置房时,买方也应注意审查相关手续和合同条款,以降低法律风险。
二、安置房后产权归谁
安置房公证后,其产权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证明确约定了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那么就按照公证的内容来确定。例如,公证明确表明该安置房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就享有该安置房的产权。
然而,如果公证只是对安置房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公证,而未明确产权归属,那么就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在安置房的购买过程中,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即使进行了公证,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共同享有产权。
另外,如果安置房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也会影响产权的归属。例如,该安置房可能存在抵押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产权的归属可能会受到抵押权等的限制。
总之,安置房公证后产权归谁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公证内容、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三、安置房能加配偶名字吗
一般情况下,安置房可以加配偶名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在房屋产权未办理至个人名下之前,通常可以通过相关手续办理加名事宜,需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等,经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登记。
然而,如果安置房已办理至个人名下,且该房屋存在等限制条件,加名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需先还清贷款或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此外,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了解详细规定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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