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房产能过户吗
一、征地房产能过户吗
相较于其他房产类型而言,安置房是具备着过户功能的。
关于安置房的过户并非毫无限制,其存在着一定的时效性,这与各个地方的拆迁机构规定有关。
根据相关,在拆迁协议签署之后的特定时间段内,可进行分户、析产过户及转让过户等手续,但若超出此期限,则将无法进行此类操作。
若该安置房尚未满五年,那么便无法进行过户,此时唯一可行的途径便是通过公证程序来实现。
《城市》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征地无公告怎么投诉
1.依法取证首先,您需要收集所有与此次征地划定相关的各项文件信息,包括从相关政府机构收到的法定通知、历次会议纪要、往来通信详情以及您对土地归属权的确切证明等等。
记得务必将未能进行公告公示的实际情况及其对您生活带来的影响详细记录下来,同时若条件允许,最好能够搜集到其他同样面临拆迁的各位业主的口述证言和公开声明,以为您的诉求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
2.申请行政复议若无特殊情况存在,在正式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前,您还可以寻求通过行政复议路径逐步解决问题。
请向做出裁决的行政机构的直接上级主管单位或是同等级别各机关的人民政府提出有效申请,恳请其判定此次征地决策确实非法并且责令改正。
3.着手准备诉讼材料接下来,请撰写出表达清晰的,明确揭示出此次征地行径为何无效的具体原因,例如,是否确实未曾发布合法有效且广泛流传的公告公示,由此行为已严重违背了我国《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等等。
你需提供先前收集而来的所有有效证据,包含但不仅限于关于缺失公告公示部分的确凿证明、土地所有权确实人的明、评估报告的副本及补偿方案(如有)等等。
4.选择适宜的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文项下所述之行政案件一般均由被告方所在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然而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行政争议案件,例如,当涉及到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发出的行政指令提出诉讼要求时,则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三、农村无权征地合法吗
农村基层组织例如村委会,其本身并不具备直接征收土地的权利。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征收乃一个严谨的法律进程,必须由拥有适当权限的政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加以执行。
详细说来:土地征收工作通常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下属的土地行政主管机构负责执行。
而对于永久性基本农田之征收事项,必须取得国务院颁发的许可证书;如征收超过某特定规模的耕地或者其他土地,亦须获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许可证书。
在正式征地行动之前,必须对拟征地区域进行通告,向被征地农民传达关于征地的背景、范围、补偿金额等重要信息,并且确保农民兼有知晓权、参与权以及申诉权。
依法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足够的经济补偿以及妥当的迁移安排。
假如村委会或其他并未享有授权的机构擅自展开征地行动,此种行径即属违法,不但征地行为效力业已失效,相关责任人恐怕还将面临行政处分。
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认定为犯罪活动,进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在遭遇此类非法征地行为之时,农民有权向上一级别的政府部门揭发投诉,申请法律保护,从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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