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支付等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吗
境内支付等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吗
境内支付不一定等于来源于境内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有些类型的所得,无论其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都被认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这些包括:
任职受雇履约所得:如果个人因工作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而获得收入,该收入被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即使支付可能在境外进行。
财产出租所得:当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所获得的租金收入,也被认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如果转让的是位于中国境内的建筑物或等财产,由此获得的所得同样被视作来源于中国境内。
特许权使用费:各种特许权如在中国境内被许可使用,则因此获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论支付地点,均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
虽然支付地点是判断所得来源地的一个因素,但它并非唯一标准。某些情况下,即便支付发生在境外,只要相关活动是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那么这部分所得仍然可能被认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因此,在考虑税务问题时,需要具体分析每项所得的性质和产生背景,以确定其正确的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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