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年假没休要离职了怎么处理
如果有年假没休,在离职时,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当员工准备离职但尚有年假未休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具体来说,员工应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自己尚有未休年假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补偿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前,对其未休年假的情况进行核实和确认。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员工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年假天数以及未休年假的情况。
总之,员工在离职时,如果有年假没休,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妥善处理员工的未休年假问题。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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