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不签合同如何赔偿
暑假工不签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暑假工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暑假工来说,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保留好能够证明自己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邮件等。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合法、合理地表达自己的诉求,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
总之,用人单位不与暑假工签订合同是违法行为,暑假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同时,暑假工也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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