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未签合同怎么处理
入职三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可主张自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入职三个月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表达自己对于合同签订的重视以及法律规定的知晓。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或者拖延签订,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入职通知、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与工作相关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入职时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未能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要求签订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要注意依法依规进行,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用人单位也应当认识到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避免因未签订合同而面临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