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者进行工作的基础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方面的义务,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用人单位拖欠或不足额支付工资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和权益。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对于劳动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对劳动者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
还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一些不合理的罚款、苛刻的工作要求等。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解除合同。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可能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时,应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