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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有什么补偿

合飞律师1周前 (04-21)普法百科1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有相应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辞职的补偿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劳动者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比如找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自身职业规划调整等,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因为是劳动者自己主动选择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并没有过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辞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在考虑辞职时,应明确自己的辞职原因和法律后果。如果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自己辞职,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劳动者在辞职前,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咨询专业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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