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症期间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患癌症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癌症属于较为严重的疾病,通常会有相应的医疗期。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等。医疗期的具体时长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相应的金等。
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则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劳动者处于患病期间。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总之,患癌症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或相关部门,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与患病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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