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去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需依据具体情况,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符合特定情形时可即时解除等。
员工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途径和方式。
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在实践中,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确保解除的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的时间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等,以防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三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员工也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总之,员工在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充分了解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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