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签合同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遇到无签合同不给发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提起诉讼。
当面临这种困境时,首先要明确自身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途径。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只要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第一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理性的态度说明自己应得工资的理由和依据,看是否能达成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第二步就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监督,督促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正式的法律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此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其他。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这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也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没有签订合同就自认倒霉,要积极采取行动来争取自己应得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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