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怎么才能解除
失信人员要解除失信状态,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等。
失信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想要解除失信状态,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也是最根本的,就是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比如支付欠款、履行合同等。一旦完全履行完毕,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失信。如果被执行人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情形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需要强调的是,成为失信人员会对个人的生活、工作等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贷款、招投标等。因此,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避免成为失信人员。如果不慎成为失信人员,应尽快采取措施解除失信状态,恢复良好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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