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怎么样才能解除
失信人员要解除失信状态,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等。
失信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想解除失信状态,主要途径如下。
首先,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包括支付欠款、履行合同义务等。一旦全部履行完毕,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其次,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法院也会及时删除失信信息。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等情况,经人民法院审查,也可以删除失信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主动采取行动来改善自身状况,而不是等待。同时,法律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只有符合相应条件,才能成功解除失信状态。这不仅有助于恢复自身的信用和声誉,也有利于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正常开展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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