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找哪个部门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
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以下是一些可以寻求帮助的部门: 消费者协会: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的消费者协会分会。它们是专门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进行调查和处理。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质量问题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可以进行处理。 还有其他一些相关部门可能涉及,比如物价部门(处理价格相关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涉及食品、药品领域)等。消费者可以根据具体的侵害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 在寻求帮助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合同、照片、视频等,以便更好地说明问题;明确自己的诉求,是要求、退货还是其他合理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总之,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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