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要认定为工伤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必须是在下班途中。这里的“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下班后的合理时间内,以及因合理事由引起的延误下班时间后在途中。比如,因加班而晚下班,或者因处理工作事务而晚下班等。
其次,必须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这里的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等。
再者,事故责任不能是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等进行认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工伤还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和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总之,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当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配合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处理,保障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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