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签赔偿金怎么算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予续签时,关于金的计算通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首先要明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从劳动者正式入职该单位开始计算。如果工作满一年,那么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 3 年 7 个月,那么单位应支付 4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了 3 年 2 个月,则支付 3 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应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收入一般不纳入计算范围: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非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而获得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而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而获得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即赔偿金。劳动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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