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拒签劳动合同可能会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对于劳动者来说,可能无法获得法律规定的一些权益保障,还可能面临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等风险。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能会面临支付双倍工资、承担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首先,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那么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能会因为缺乏书面合同的明确约定,而导致自己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例如,工资标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都可能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而变得不确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在一定期限内解除劳动关系,这将使劳动者面临失业的风险。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综上所述,拒签劳动合同无论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可能带来不利的后果。因此,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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