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直接走了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自离直接走了,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重要文件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劳动者自离直接走了,虽然这种行为可能不太恰当,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剥夺劳动者获得离职证明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向公司说明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并表示自己愿意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有必要的话)。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自己开具离职证明的事实。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调查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裁决。
总之,劳动者在遇到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的情况时,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当遵守公司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尽量避免采取自离等不当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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