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未满解约押金怎么算
房屋租赁期未满解约押金如何算
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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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在合同期限未满的时候,想要的如果没有合法理由,那么有可能会构成违约, 至于押金的问题,应该在合同当中是否约定构成违约时押金是否退还, 当然如果情况特殊的可以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网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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