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不给房租还不走怎么办
一、租房子不给房租还不走怎么办
对于租户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现象,作为出租方,有权督促其于限定时间范围内予以补缴。
若逾期仍未进行支付,则出租方可依法终止租赁协议并要求租户尽快迁出所占用的房屋。
如承租人坚决拒绝迁出房屋,将被视为侵犯了出租人的权益。
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有权利采取合法手段加以处置,例如向警方报案,寻求治安力量协助处理。
在此基础上,如需更进一步采取法律行动,出租方亦可考虑向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已签署的,同时要求索赔及强制限期搬离等权益。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因城市类别及市辖区人口总数的差异而存在区别,具体规定如下所示:位于、省会或首府,或者属于国家规划设立的“计划单列市”等特定城市范围之内的居民,其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对于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扣除标准则调整至每月1100元;而对于市辖区户籍人口数量未达到100万人(包括100万人在内)的城市,扣除标准设定为每月800元。
人及其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住房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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