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双方违约怎样处理
一、规定双方违约怎样处理
根据《民法典》,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违约责任涵盖以下三种情况:其一,持续履行;其二,采取补救措施;其三,赔偿损失。
损失额需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包括合同执行完毕后可预期的收益;
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抵押后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抵押权设定之后,租赁合约仍将保持有效性,这是由于租约并不会对抵押权人追索其优先权构成任何阻碍,反之亦然。
根据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如果租赁物在承租方按照租约遵循占有权限期间内发生了所有权变更,这并不妨碍到租约的持续实施。
换言之,即使抵押权人采取行动以行使抵押权,从而占据了已被抵押的房屋,他/她也必须在租约所确定的期限之内继续履行租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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