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和租赁结算的区别
一、租赁合同和租赁结算的区别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主要规定了租赁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租赁物的描述、租赁期限、租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用途、维修责任等条款,是租赁关系建立的依据。
租赁结算则是在租赁过程结束或者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对租赁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如租金、、违约金等)进行核算和支付的过程。它侧重于对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损耗等进行结算清理。
具体区别如下:
1. 性质不同。租赁合同是一种约定性的合同文件,确立租赁关系;租赁结算则是一种财务性的核算行为。
2. 内容不同。租赁合同内容广泛,涉及租赁全过程的权利义务;租赁结算主要是费用的计算与收付相关内容。
3. 时间点不同。租赁合同在租赁开始前就订立;租赁结算在租赁期间或者结束时进行。
二、租赁合同是物权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物权合同。
物权合同是指以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为目的的合同。而租赁合同是一种债权合同。
从性质上看,租赁合同主要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主要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取得的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这是一种债权性的权利,并非直接对物享有物权。
物权具有对世性、排他性等特征,与通过租赁合同所取得的相对的、基于合同约定的权利有着本质区别。
三、租赁合同与运输合同区别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两者存在以下区别:
1. 合同目的不同。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使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如租房子居住或者租设备进行生产。运输合同目的是将旅客或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
2. 合同标的不同。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物,如房屋、车辆等有形财产。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包括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3. 权利义务不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交付租赁物且保证其符合约定用途,承租人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租赁物。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主要义务是安全、及时地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旅客或托运人主要义务是支付运费。
以上是关于租赁合同和租赁结算的区别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