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不得租赁
一、哪些房屋不得租赁
以下几类房屋不得租赁: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缺少该证意味着房屋产权存在不确定性,租赁此类房屋可能引发诸多纠纷,承租人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这类房屋处于被限制状态,其处置权受到约束,进行租赁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是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的处分需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未经同意擅自出租,可能侵犯其他共有人的权益,效力存在瑕疵。
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房屋权属不明时,租赁行为可能因真正权利人的主张而受到影响,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五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租赁违法建筑不仅租赁合同无效,还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查处。
二、出租方违约如何赔偿
在房屋租赁中,出租方违约的赔偿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租方违约时应承担的具体赔偿责任,比如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具体损失金额等,那么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二是赔偿承租方的实际损失。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承租方因出租方违约行为遭受实际损失的,出租方需予以赔偿。例如,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导致承租方不得不另行寻找住所,期间产生的搬家费用、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等合理支出,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继续履行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承租方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且继续履行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的,出租方应当继续履行。例如,出租方无故停水停电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房屋,承租方要求恢复供应,出租方应恢复。
总之,具体的赔偿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保障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三、房屋租赁纠纷该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租赁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是协商解决。租赁双方可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协商,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便捷、成本最低的方式,能保持合作关系。例如就租金调整、维修责任等问题友好协商,确定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二是申请调解。可向居民自治组织、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这些机构有专业人员,能依据和实际情况,从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
三是提起。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四是进行诉讼。若协商、调解不成且无仲裁约定,当事人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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