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条件有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主要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约定解除方面,若中明确约定了可的事由,当该事由出现时,当事人可依约解除合同。比如双方约定若租户连续数月拖欠租金达到一额,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满足此条件时,出租方即可行使解除权。
法定解除情形包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因地震导致房屋严重损坏无法继续居住使用。(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租户明确告知出租方不再继续租赁且搬离房屋。(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租户拖欠租金,经出租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严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二、房产抵押借款租赁合同有效吗
房产抵押借款租赁合同的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一)若房产抵押在前,租赁在后,该租赁合同有效,但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当抵押权人依法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的受让人可以不受原租赁合同约束,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二)若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所有权因抵押权实现而发生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使用房屋。
综上,房产抵押借款租赁合同本身通常是有效的,但在不同的设立先后顺序下,对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影响有所不同。
三、租赁房屋合同的诉讼时效几年
租赁房屋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出现如租金支付纠纷、房屋损坏赔偿纠纷等常见情况,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例如,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拖欠租金之日起,三年内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但需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此外,若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诉讼时效期间会相应调整。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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