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与合同期限区别
一、租赁合同与合同期限区别
租赁合同是一种合同类型,而合同期限是租赁合同(当然也适用于其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二者有着明显区别。
(一)租赁合同
1. 性质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明确了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涉及租赁物的使用、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租赁物的维护等多方面内容。
2. 内容构成
除了合同期限外,还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物的维修等条款。
(二)合同期限
1. 定义
合同期限是指租赁合同的有效时间范围,确定了租赁关系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点或者时间段。
2. 意义
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时间上的限制。例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超过合同期限则可能构成无权占有;出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有权收取租金,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继续接受租金且无异议,可能会被视为租赁合同的延续。
二、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有效吗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判断。
一是合同主体方面,签订合同的双方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独立签订的租赁合同,那么;如果是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租赁合同,合同效力待定。
二是合同内容方面,内容需符合的规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租赁用途如果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约定就是无效的。
三是合同的订立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租赁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
只要符合以上基本要求,租赁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三、解除租赁合同需要书面吗
解除租赁合同不一定要书面形式。
如果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口头达成一致也是有效的。但从证据保存和避免后续争议的角度看,书面形式更优。因为书面解除协议能清晰地记载双方关于解除合同的约定,例如是否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特殊协商结果、解除的具体时间、已履行部分的处理等内容。
然而,如果是根据法定解除事由解除合同,情况则较为复杂。如果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能够证明的口头通知形式。但如果之后因解除合同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对解除合同的通知行为及法定解除事由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此时书面通知能更好地完成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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