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面积标准
一、租赁合同面积标准
在租赁合同中,关于面积标准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适用于所有情况的绝对标准。
从建筑物角度看,1. 对于房屋租赁,通常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2. 如果是场地租赁,一般按照场地的实际测量面积确定,测量方法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测量规范执行。
从合同约定角度,1. 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计算面积的方式,例如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界定使用面积的范围。2. 若约定不明,事后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一般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参照同类租赁物的面积确定方式来确定面积。总之,租赁合同面积标准需要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二、租赁合同怎样作废
租赁合同作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租赁合同作废。
2. 约定解除条件达成。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某些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作废。例如约定房屋被征收时租赁合同解除。
3. 法定解除。存在法定情形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使其作废。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像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使用;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
4. 或机构裁决解除。如果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经其审理认定符合解除条件的,可以裁决合同作废。
三、租赁合同如何挂帐
在会计处理中,租赁合同挂账涉及以下步骤:
(一)承租人方面
1. 经营租赁
对于租金,如果是按月支付且金额固定,每月支付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无需挂账。但如果是预先支付多月租金,比如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支付时应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然后在租赁期内逐月分摊,借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办公场地租赁等)或相关成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
2. 融资租赁
租入资产时,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在后续期间,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根据分摊额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
(二)出租人方面
1. 经营租赁
预先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出租业务是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收入”。
2. 融资租赁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贷记“营业外收入”,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配,根据分配额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融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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