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维修义务谁承担
一、房屋租赁维修义务谁承担
在房屋租赁中,维修义务的承担通常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合同约定优先。若中明确约定了由谁承担维修义务,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小维修,出租人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等重大维修。
二是法定情况。若合同没有约定,一般来说,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因为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义务保证房屋处于适合居住和使用的状态。但如果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比如承租人故意损坏房屋设施,就需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三是紧急情况。当租赁物出现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不论维修义务约定归谁,承租人都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相关费用可后续根据实际情况由责任方承担。总之,房屋租赁维修义务的承担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房屋租赁维修费用谁负责
在房屋租赁中,维修费用的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合同约定优先。若租赁合同中对维修费用的承担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小维修,出租人负责大型结构维修等,双方就应据此履行义务。
二是法定责任。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正常使用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现问题,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三是承租人过错责任。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是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比如承租人故意破坏房屋结构或者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那么维修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三、房屋租赁违约金多少是合法的
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合法数额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是合同约定优先。租赁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自行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双方约定若一方提前解约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这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二是实际损失考量。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或机构予以调整。当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当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增加。比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重新寻找房源产生了额外费用等实际损失,违约金应能弥补这些损失。
三是法律限制。一般来说,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根据司法实践,超过造成损失30%的,一般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总之,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合法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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