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
商铺租赁合同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解除的,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协商解除。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双方按照协商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二是法定解除。若出现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比如商铺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无法继续使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且经催告后仍不支付;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适合经营的商铺条件;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况,另一方当事人有权。
此外,若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也可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二、无偿租借属于租赁合同吗
无偿租借属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虽然典型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支付租金,但在无偿租借的情况下,只是缺少了租金这一要素,并不影响其符合租赁合同的其他特征。
一方面,无偿租借同样存在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主体,且有明确的租赁物,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获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这满足租赁合同关于租赁物交付和使用的基本构成要件。
另一方面,即便没有租金支付,双方依然可以就租赁期限、租赁物的维修保养、使用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这些约定与一般租赁合同的内容在本质上是相似的。
当然,由于是无偿租借,在某些法律责任的承担上可能与有偿租赁合同有所区别。例如,在出租人承担责任的程度等方面可能会因无偿性而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改变其属于租赁合同的性质。
三、可以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吗
可以签订无偿租赁合同。
从法律层面来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虽然通常情况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法律并未禁止双方约定租金为零,即签订无偿租赁合同。
在实践中,签订无偿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其一,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具体内容,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其二,即使是无偿租赁,承租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若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三,若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总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真实意愿,无偿租赁合同是可以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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