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该怎么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有何规定)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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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要如何处理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三十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三十天不超过一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丧失工伤赔偿救济途径,可以尝试通过民事侵权赔偿途径主张救济。
午休时间是否能认定工伤
视情况而定。工伤三项认定要素: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工作时间:
包括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公司要求的加班时间,为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的正常生理、生活需要的必要时间等。工作场所:
凡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如单位提供的工作期间休息场所、卫生间、公司所在必经楼道等,均应视为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既应考虑职工本人的工作原因,也应考虑公司设施或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午休时间属于上下班的时间,在此期间要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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