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不付补偿款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不付补偿款怎么办
若协议离婚后一方不付补偿款,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解决。双方可尝试再次沟通,明确指出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违反了约定,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通过友好协商,可能促使对方及时支付补偿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申请司法确认与强制执行。若协商无果,可持协议及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后,若对方仍不支付补偿款,可依据司法确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扣划对方财产等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起诉讼。若离婚协议未经过司法确认,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支付补偿款的约定。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同样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协议离婚属于哪个机关部门管
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管辖。具体说明如下:
在我国,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一般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情况进行核查。
经审查,若符合,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此解除。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撤销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在不同情形下,撤销的情况有所不同:
(一)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离婚协议未生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登记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生效协议,此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撤销协议内容,重新达成新的协议。
(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需注意,这种撤销请求应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提出,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事由,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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