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但所工作店铺即将倒闭如何要求赔付补偿款
一、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但所工作店铺即将倒闭如何要求赔付补偿款
假如咱们有份儿签了有时间限制的的店子马上就要关门大吉了,那么作为店里的员工,你其实是有权利找他们要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勒令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自己决定提前解散的话,那这份劳动合同就会自动结束。
这时候,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一笔叫做“经济补偿”的钱。
这笔钱怎么算就是看你在这家干了多久,每干满一年就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你完全可以去找用人单位,让他们把这个经济补偿给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满一年怎么样赔偿,有哪些规定
讲道理,如果用人单位雇佣了员工满一年,却还没跟人家签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在那一天开始,这个单位其实已经跟员工自动签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时候,他们应该立刻跟员工补签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要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直到满一年的那一天为止,给员工支付总共11个月的。
所以,如果你在这家公司工作满一年了,但是还没签劳动合同的话,那赔偿金就是从你入职满一个月之后的那个月开始计算的,公司得给你发双倍工资,等到十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被看作是已经签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啦。
三、劳动合同解除时赔偿怎么算
1、如若用人单位欲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应向该雇员支付其在被聘用期间按照每满一整年度即支付一个月薪资标准计算的补偿费用,对于未满一整年度的雇佣期,可视为一整年度来衡量;对于雇员遭受的不到六个月的雇佣期,同样需要按照六个月的周期计算,并支付相应的半个月薪资作为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他们必须向该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
3、对于企业未能与您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有责任对您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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