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一)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证,还需拟定一份书,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详细写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正式办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有什么特殊的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特殊法律规定:
(一)离婚协议。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必备文件,确保双方就关键问题达成共识。
(二)申请与受理。夫妻双方应共同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和材料。
(三)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避免冲动离婚设置的缓冲期。
(四)正式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协议离婚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离婚行为合法、有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三、签订离婚协议书后能够再反悔吗
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是否能反悔,需分情况来看:
(一)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可以随时反悔。离婚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前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协商、修改,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二)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于离婚本身通常不能反悔。离婚登记完成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撤销。
(三)对于离婚协议书中部分,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经审理,若查明属实,会依法予以支持。若不存在法定可变更撤销情形,法院一般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四)关于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问题,若出现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合理情形,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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