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试用期是否需要返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在试用期内辞去职务后,员工有权索回离职证明文件。
由于试用期期间工作时间相对短暂,因此,在朝向下一家雇主时,员工有权要求原雇主返还在前一实体公司所获得的离职证明,以便于新雇主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若然原公司拒绝退还此类证明文件,则员工有权利要求该雇主重新开具一份新的离职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的设定不应超过六个月。
而对于试用期长达六个月的情况,仅适用于签订了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什么是试用期?法定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试用期通常被定义为正式聘用员工前的一段适应期,目的在于考察劳动者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中的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并约定试用期限,然而需注意的是,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
以下是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详细法律规定: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者,方可设立试用期;若劳动合同期限介于三个月至一年内,试用期应控制在一个月之内;若劳动合同期限介于一年至三年之间,试用期应限制在两个月以内;若劳动合同为三年以上且有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者,试用期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对于以完成某项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情况,均不可规定试用期。
同时,试用期须被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中。
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而未涉及其他条款时,该试用期视为无效,并将其视为整个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内公司搬迁外地有补偿吗
针对试用期内公司搬迁至外地的情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若因该公司迁移行为直接引发了劳资双方难以续约原劳动合同的后果,那么当事人有权主张得到相关补偿权益。
若仅仅是处于试用期阶段,且公司搬迁并未对双方能否延续原有劳动合同构成实质性的影响,那么此时则无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应依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服务年限为基准,参照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确定。
除此之外,如有员工因公司搬迁而不得不选择辞职,用人单位还应对其支付相当于补偿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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