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一、终止合同违约金界定在什么范围
1、终止合同的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一方根据违约情况来进行约定,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相互抵销;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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