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途径有哪些方式
一、离婚的途径有哪些方式
离婚方式共有两种:
(一):双方同意并就子女、财产分配及债务偿还等事项达成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批准后领取书;
(二)诉讼离婚:在任何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或者虽然都同意离婚但无法就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时,由原告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或调解以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途径分为两种:
1. 协商离婚—即双方均同意解除关系并签署,之后一同前往各自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2. 诉讼离婚—指一方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若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将准许离婚,并出具相应的裁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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