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企业可以怎么做
一、员工不签收通知书,企业可以怎么做
作为首要步骤,用人单位应在层面上对员工性质进行细致分析与判断,以例证该员工面对解除或终止合同之事项所持有的大致立场以及其内心是否可能出现阻抗选择;
次要的是,倘若经初步判断,员工可能会拒绝签署相关的通知文件,那么可考虑在文书送达过程中配备相应的录音设备,若能在具有录像监控系统并具备同步音频录制功能的办公场所内实施则更为理想;
为求稳妥起见,用人单位亦可选用邮寄送达这一途径来妥善落实。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工作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其雇员签署劳动合同,则雇员有权从其开始工作之日算起的第一个月至满一年期间的最后一天为止,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其每月向其发放两倍的薪资。
根据国家相关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旦与雇员确立了,就应根据法定程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若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进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用人单位有义务在雇员工作的第一个月期限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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