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赔偿标准
一、到期后单位不续签赔偿标准
依据劳动者在企业所处的具体职位和已履行的服务年限,按照每年支付相当于劳动者薪酬一个月金额的标准来实现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则应被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期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者,将给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的每月薪水超过了其所属的直辖市政府、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水平,那么对于此类员工,企业应对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该以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额度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协商标准
在劳动者与雇主达成共识后决定解约时,雇主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这笔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于劳动者年资的设定来进行的。
具体来说,当劳动者每累积工作满一年时,无论其是否离职,雇主都有义务向该劳动者支付一整个月份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若工作期限达到半年及以上,但不到整年之时,雇主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完整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金;若是劳动者在这个状态下工作未到达六个月,雇主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可。
最多而言,雇主需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额将不会超过12个月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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