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应该怎么赔偿
一、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应该怎么赔偿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若雇主未能选择续订合同时,通常情况下无需对劳动者做出赔偿,然而却需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每位为该公司服务期满一年的劳动者而言,雇主有义务向其支付等同于一个整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对于为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则应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至于那些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的劳动者,雇主也应对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在首次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当事人续订新的合同,则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但是,在此过程中却应当根据现行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这部分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来衡量,每满一个完整的年度即视为一档,以此为依据向未续订新合约的劳动者支付相应额度的工资作为补偿。
同时,考虑到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情况,也可以将其视作一档,并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额。
对于不满六个月的情况,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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