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
一、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
假如员工们在经过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之后,仍然果断地拒绝接受其基于合理性考量的加班请求,那么通常情况下会被视为违反规定的矿工现象;当企业以强制方式安排员工进行额外工作或超过常规的加班时,或者出现重大的安全风险而企业不顾规章制度,下令劳动者从事危险操作的情况下,此时劳动者拒绝执行命令并不应被视作旷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二、工厂可以强制加班吗
根据相关,企业并无权力强制职工进行超时加班,此举属于不合法行为。
在实际运营中的生产过程中,如果企业确实存在必要需求,便有权与工会及劳动者进行详细的协商,探讨是否能够暂时性的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次最长总计不得超过1个小时。
同时,对于所有的加班情况,企业都应当依照相关的国家法案为职工支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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