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签署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若是未加盖印章则依然具备完全的效力。
公司公章的加盖并非一直都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构成条件。
在无其他特殊规定明确的前提之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需在合同上亲笔签名,便足以体现出劳动合同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
仅因未能加盖公司公章而断定劳动合同无效,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说服力。
依法规定,公司方在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应确保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即须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且还需加盖企业正式备案公章作为证明。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合同条款有效吗
有效且必要的是,劳动合同的续订特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由当事人双方通过洽谈并达成一致协议后,进一步签署与原有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相似或者有所变动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指出:“当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若劳动者仍然服务于原用人单位,而原用人单位对此并未表现出任何异议的话,将被认定为双方均同意在此前提下,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规定。
至于其中的一方若主动提出终结现有的请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予以相应的支持。
”因此可以明确地看出,在原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若当事人双方对于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薪资和福利待遇水平、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未持有异议之处,应被视为其双方默认按照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目继续履行。
鉴于之前提到的“其中一方提出终结现有劳动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会予以相应的支持。
”这一重要条款,所以在劳动合将束不续签然而却继续工作的情形中,实际上这已然构成了自动续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旧保持着正式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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