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约定为省可以吗
从原则上讲,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欠缺考虑的。
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的描述不能过于简单,应该详细列出具体的工作场所。
除了上述所列的必备条款以外,用人单位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务者协商确定试用期,培训方案,保密义务,以及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额外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转正申请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在实际操作中,递交转正申请并不能替代正式的劳动合同。
因此,仍然建议雇主与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文件。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委员会提出申诉,主张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差额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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