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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有效吗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4)普法百科3

一、邮件通知有效吗

在处理员工离职事宜时,雇主有义务向该员工作出明确的解聘通知,并将解聘通知标明的解除或终止的规范文本交付至劳动者手上。

意欲解除劳动联系的雇主需对合同文本妥加保管,以供日后查阅,期间应保存在两年以上。

综合考虑到这几个方面的措辞,我们不难发现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证明应当采取书面文件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仅通过电子邮件发布的解聘通知无疑是无效的行为。

《》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电子版有效吗

1.电子邮件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劳动者有权利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正式的书面通知来解除劳动合同。

处于阶段的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发出正式通知,以此方式实现对劳动合同的解除。

3.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便已开始劳务合作,则从双方开始实际雇佣之日起,即宣告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达成一致,劳资双方均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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