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解除吗
一、自己签了协商,算违法解除吗
依据目前的法律和规定,依法签订解除劳动协议乃合法行为,并未违背之任何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条例,我们不难得知,只要在双方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便可合法地。
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依法依规的合同义务或不符合同约定标准,工会拥有权利对其提出纠正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怎么补偿?
若尚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辞退,您应享有的补偿具体包括:支付未签署之劳动合同的两倍薪酬金额。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直至一年期限届满止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应对劳动者逐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
企业有义务支付两倍工资,通常按照计算11个月工资数额进行。
若此行使单位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有权请求支付,其具体标准为的两倍。
所谓经济补偿金,即以劳动者在现就业单位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
若工作年限长达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否则,若工作年限尚未达到六个月,将向劳动者支付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所称的“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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