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通知续签怎么办
一、到期单位没通知续签怎么办
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未能进行续签,但该劳动者依然继续留在原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那么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倘若超过了一个自然月却又不到整整一年的相处期限中,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在此种状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自第二个自然月开始直至终止前每个自然月两倍薪资待遇的合理请求。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劳动者开始为其服务的那一天算起,已经满了整整一年却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则可视为双方已自动签署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且在劳动者并无任何过失行为的前提下,那么用人单位的这一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务雇佣合同书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法律角度来看,二者的法律性质存在显著差别。
劳动合同能够为确立和维护劳动关系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劳务合同则更多地被视为创建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工具;
(2) 从合同主体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的双方分别为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相比之下,劳务合同的签订对象不仅包括公民与法人,同时也涵盖了公民之间或者法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3) 从合同内容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并不必然需要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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