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出具欠据怎么写
重新出具欠据时,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和格式参考:
欠款人姓名:明确写出欠款人的姓名。
欠款金额:用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清晰写明欠款的具体数额。
欠款原因:简要说明欠款产生的原因。
还款日期:确定具体的还款时间。
约定(如有):如果约定了利息,需写明和计算方式。
违约责任(如有):规定若未能按时还款,欠款人应承担的责任。
签名和日期:欠款人需亲自签名,并注明出具欠据的日期。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欠据模板:
欠据
今欠[姓名]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此款系因[欠款原因]产生。
本人承诺于[还款日期]前全额偿还。若未还,愿意按照[约定的]承担相应责任。
欠款人(签名):[欠款人姓名]
日期:[具体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出具欠据应基于双方真实意愿,且内容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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