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迁走户口户籍怎么分开
后不迁走,想要分开户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 另立一户。如果有自己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以向地的机关申请另立一户。
2. 分户。若没有独立房产,但符合分户条件,比如因离婚导致址发生变化等,也可以申请分户。
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居住情况的材料等,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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