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合同中规定旷工3日以上即被开除违反劳动法规定吗
一、在合同中规定旷工3日以上即被开除违反劳动法规定吗
旷工三日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与制度,因此,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这类情况将被解释为合法地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
尽管《劳动法》并未明文规定何种旷工会引致解聘,然而,雇主有权利根据自身的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内部政策做出相应处置。
假如雇主在其严格执行的规章制度中声明旷工若达三日即解聘,同时,该规章制度经过了适当的民主程序精心周详的制订以及事前对所有受雇员工进行充分且公开的公布,那么,根据此规定,雇主有权依法解聘该员工作为惩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二、多次迟到公司可以开除吗
如若员工屡次出现迟到现象,且该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司所制定的严格规章制度,那么作为公司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将此类员工予以辞退处理。
在进行此决定之前,公司必须具备详细而明确的针对迟到早退行为的条文规定,同时该制度需保证员工对此类规定了然于心,并且员工的违规行为已经达到规定次数,在此基础上,方能(有权)采取辞退措施,并且无须为此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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