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制和有什么区别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方面的区别。
在劳动合同的框架下,协议的参与者之一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作为雇用方的用人单位;相反,另一方则必须是具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双方不能同时都由自然人组成。
在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公民,甚至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的组合。
(2)法律主体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的差异。
在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主体之间不仅涉及到财产关系,也就是经济利益的分配,而且还包含了人身关系,也就是行政隶属关系。
劳动者除了需要提供劳动服务以外,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循其工作安排,以及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从而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员工。
但是,在劳务合同中,双方主体之间仅存在财产关系,也就是经济利益的交换,彼此之间没有从属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只需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则需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双方均保持独立且地位平等。
(3)法律主体所享有的待遇有所不同。
在中,劳动者除了能够获取工资报酬外,还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权益;而在劳务关系中,自然人通常只能得到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存在差异。
(5)用人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各有不同。
(6)适用的存在差异。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进行调整,而劳动合同则受到和的严格规范和调整。
(7)国家对两种合同的干预程度存在差异。
(8)违反合同所导致的法律责任存在差异。
(9)解决纠纷的途径和方式存在差异。
(10)劳动力的支配权存在差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若用人单位在自雇佣员工之日起逾越一个月但未满一整年度期间仍未与该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等额于其基本工资每月两倍的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的书面协议,能够有效地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力关系确实存在,并且通过书面形式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以及工作时长等关键性事宜进行了详尽而明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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