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违反劳动合同法吗
一、童星违反吗
若童星尚未年满十六岁,那么便有可能涉嫌违反我国的《法》。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被明令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人。
若文艺、体育类单位征得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的明确同意,便有权利招募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或是运动员。
在此种特殊情形之下,用人单位须承担起保证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同时确保他们享有接受义务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也可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对其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无害的教育实践劳动与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但此类行为并不等同于雇佣。
综合以上分析,若童星未满十六岁且参与工作,便有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若他们已取得特定许可成为专业文艺工作者或运动员,且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与保障,那么他们的工作将依法受到认可。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童星是已经经过监护人同意的。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例如18岁或者20岁,包括青少年及儿童。
二、聘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吗
聘任合同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往往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需要明白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中的人员结构往往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施行聘任制度的相关人员;以及常规意义上的普通劳动者。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对于前者,即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来说,他们并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而后者,即普通劳动者,则受《劳动合同法》之约束;至于第三类人群,实行聘任制度的相关人员,他们则是部分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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