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一、签订的利弊有哪些
大家可能会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好不好.有啥优点和缺点呢.听我跟你说哈:
首先说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在哪里吧:这种合同就是那种没有合同结束日期的,只要你不啊,也不炒你鱿鱼的话,合同就永远不会过期。
记得刚才提到过吗.签这种合同的人,多半都是在这家公司待了十年以上,或者已经签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啦。
所以啊,如果你跟公司签了这个合同,那公司就不能随便找个借口说你干得不行,然后把你开除了,只能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办,还得给你哦!
但是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有它的问题所在:签了这种合同以后,你就少了很多换工作涨薪水的机会啦。
因为这种合同,其实就是指公司和你商量好了,没有明确的结束时间的。
也就是说,虽然我们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会结束,但是它肯定还是有结束的那一天的。
只要没到那个时候,你们两个都要按合同上的要求去做事情哦。
当然啦,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或者你们两个商量好的情况,这个合同也是可以解约的嘛。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样的
如果雇主跟员工商量好了,那他们就可以签个没期限的劳动合同啦!下面这些情况下,只要员工愿意继续干活,那么除了员工自己想签个固定时间的合同以外,双方都应该签个没期限的劳动合同哦:
(1) 员工在这家公司已经干了整整十年了;
(2) 当这家公司刚刚开始让大家签劳动合同,或者是国企改革然后重新签劳动合同时, 员工要是也在这家公司待过至少十年并且他/她还不到六十岁的话;
(3) 如果员工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他/她又没有犯过《劳动合同法》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几种错误的话, 那么他/她再续签劳动合同时, 就应该签个没期限的劳动合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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